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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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3/25 13:41:37   点击数:

最近,米国法律“长臂管辖”问题的热议。所谓“长臂管辖权”通俗的讲就是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问题。我昨天在《中国法律的“长臂管辖权”》已经详细说明我国法律的“长臂管辖”一节,本文主要介绍米国法律的“长臂管辖”问题。

米国法律的“长臂管辖权”

有一种观点认为,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反贪污受贿条例》和《萨班斯法案》均系美国国内法,无权管辖他国公司与谁做生意、不与谁做生意,美国的手伸的太长了。

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能把美国的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卖给跟美国敌对的国家(如伊朗、古巴、朝鲜、叙利亚),也不得利用美国的金融系统对上述交易进行结算。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遭到刑事指控,这是美国的法律。凡是与美国企业做生意、买美国的芯片、高科技产品的公司,在合同中都必须同意遵守这条法律。

论及此话题,人们一般不会就“对伊制裁”和“出口禁令”不会提出质疑。实际上,联合国安理会自年12月至年6月9日,通过了三份含有制裁伊朗内容的决议;因朝核问题,联合国也通过了多份制裁朝鲜的决议。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我国《刑法》第九条之规定,我国执法机构对于上述联合国决议均应当不折不扣的执行,如在我国领海发现外籍船只向朝鲜、伊朗运送联合国制裁决议项下的物资,均应依法查扣并追究相关责任。我国虽然没有像美国那样在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基础上对相关领域进行国内立法,但每年商务部均有针对被制裁国家的禁运清单。

美国政府对于个别公司因违反《出口管制条例》而提起刑事追诉程序,与我国执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抓捕糯康、境外追逃、抓捕电信诈骗犯等并无二致。

案例:何志平行贿塞内加尔前外长案

年12月5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前全国政协委员,台湾影星胡慧中的丈夫何志平,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被裁定犯有行贿罪,可能被判处最高长达65年的监禁,缴纳高达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现年69岁的何志平在被指控的与三个非洲国家政要有关的8项罪名中,有5项涉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

何志平是眼科医生,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医学博士,美国眼科学院院士。年与胡慧中结婚,年7月至年6月,何志平先后在董建华和曾荫权领导下的香港特区政府担任民政事务局局长。

何志平于年卸任公职后主要从事民间活动,包括在内地推动预防和治疗眼底疾病。但是,他同时担任中华能源基金会副主席,该基金会由华信能源提供资助。

就是这个职务,将著名眼科医生和石油、中国能源公司以及非洲产油国联系起来。

根据检方指控,年9月30日,何志平以电子邮件与一名认识前塞内加尔外长谢赫·加迪奥的中间人联系,希望联系加迪奥,让加迪奥代为安排何志平与乍得总统伊德里斯·代比见面,拉拢关系。

同年10月,加迪奥与代比会面,告诉他,何志平可以为其提供总统选举秘密资金支持。

经过加迪奥居间,何志平很快得到机会。同年11月11日,何志平与一名公司代表同代比在纽约见面,当时代比正在出席联合国大会。在约两个小时的会面中,何志平表示希望代比帮助华信能源进入乍得的能源领域,为此可以向其提供万美元。

何志平称这笔钱是用作慈善用途,但检方认为其实际用途是行贿。

乍得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之一。年10月,福布斯杂志将其列为“最容易滥用人道主义救援款的国家”。世界银行拨给乍得万美元,用以建设乍得至喀麦隆的石油输出管道,但乍得政府后将其扣留,认为“应该用于帮助乍得广大贫穷百姓”。实际上,这笔钱后来被用去采购武器。

为感谢加迪奥,年3月、7月,何志平先后两次从香港经纽约一家银行将两笔20万美元,共计40万美元,汇至迪拜一个由加迪奥持有的银行账户。

不知是否还是通过加迪奥,何志平后来与乌干达外长萨姆·库太萨也建立了联系。年10月,在库太萨担任第69届联大主席期间,何志平同他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见面。年3月12日,何志平再次与库太萨见面,地点还是在联合国总部。

年5月6日,在库太萨卸任联大主席返回乌干达后,何志平从香港经纽约将50万美元汇至他在乌干达的一个银行账户。检方称,这笔钱是为了换取库太萨帮助华信能源在乌干达获得金融和能源方面的商业合同,其中包括收购一家乌干达银行。

年11月18日,何志平在纽约被捕。在此前一天,塞内加尔前外长谢赫·加迪奥也在纽约被捕。

年11月21日,即何志平在纽约被捕的第三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北京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一向要求中国企业在国外要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何志平被捕后曾多次提出保释,提出的万美元保证金及5名居于美国的朋友作担保人等保释条件,但法庭认为其潜逃风险极高,一旦逃回香港,美国司法当局很难确定能将其引渡,因此拒绝他的保释请求。

何志平的案子可能会让一些人产生疑问:这事跟美国有关系吗?香港前任高官向非洲国家官员“行贿”,美国人管得着吗?这就涉及到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一部于年通过的专门打击美国公司通过贿赂外国官员以达成商业交易行为的国内法。该法后来不断得到修正,使得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对在美国设有子公司,或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外国公司拥有广泛的管辖权。简言之,只要腐败活动用了美国的银行支付系统,使用了美国公司的电信服务,在美国司法当局看来这都等于触犯了美国法律,不管当事人是哪个国家的人,包括政府官员,美国都有权抓人。

传统习惯上,中国人遇到事情喜欢用钱开道,这种手段某些国家很管用,但在西方国家并行不通,甚至会惹来麻烦。

后记

所谓“长臂管辖”并非我国法学上的术语,简单理解就是指法律的域外空间效力。人们平时对此不熟悉,但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均有关于刑法域外效力的规定,均存在“长臂管辖”。不管您从感情上是否接受,这都是事实。

何志平、周立波、刘强东、美国针对中国的动作已经越来越大,名人、富豪、高官,这些人习惯于在法律面前拿着金钱作为挡箭牌,但在美国这就不管用了。

事实一再提醒中国人,企业家和商界人士已经不仅仅限于中国三法域四法系的管辖之下,因为商业范围的海外拓展,而几乎无法避开与美国的联系,他们都已纳入美国法律管辖之内。

年岁末网上流行八个字:“往事清零,爱恨随意”,但你真能做到如此洒脱吗?那些企业家、官员,没事儿最好别老往美国及其盟国溜达,因为你一旦被美帝盯上,就知道什么事“往事并不如烟”了!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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