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乍得 >> 乍得交通 >> 为了新闻自由,欧洲人权法院判罚法国政府
??《世界报》是法国主要日报之一。年创办,该报侧重政治和外交报道,对国际重大事件反映灵敏,内容丰富,分析性的稿件较多,社论较有分量,内容比较严肃。
???年,欧盟委员会针对摩洛哥提出加入欧盟的申请,要求毒品地缘政治观察组织向欧盟提交一份摩洛哥大麻生产情况的报告。欧盟没有公布此报告全文,但主要内容已对外公布。
??后来,法国《世界报》搞到了秘密报告原始文本,并于年11月3日在该报的头版以“摩洛哥,世界第一大大麻出口国”为标题做了报道。
???报道中说,摩洛哥的大麻种植面积近10年增加了10倍,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大麻出口国和欧洲的最大供应国,摩洛哥的大麻生产和走私牵涉到从普通公务员到王室亲信的各级人员。报道点名提到了一个前省长,不点名地提到了两个王室成员、两个前部长和一个议员。文章还几次提到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本人,说他提出的“向毒品开战”是出于“宣传”和“维护国家形象”,因而对他打击大麻走私的意愿提出了质疑。
??这篇报道立刻激怒了摩洛哥当局,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指控《世界报》“从言语上冒犯了一位外国元首”,正式要求法国外交部部长沙雷特起诉该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国的新闻法自年确定后,一直沿用至今,该法第36条明确规定有“冒犯外国元首罪”,依据这一条款之规定,两个国家当局对《世界报》的控告正式立案。
??半年之后,即在年7月受理此案的巴黎轻罪法庭做出判决,对《世界报》免予起诉。摩洛哥国王和法国外交部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年3月,巴黎上诉法院判定法国和摩洛哥一方胜诉,说《世界报》“有意让公众注意哈桑二世国王身边人的责任”,是“居心不良”。随后,法国最高法院的刑事法庭又驳回了《世界报》的申诉,同样认为《世界报》“居心不良”,是对摩洛哥国王的恶意中伤。
???按照一个法治国家的正常程序,此一案件到此就应该结束了,但在今天的欧洲,一国法治框架已被打破。《世界报》将此案提交到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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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外景照
???年6月25日,欧洲人权法院正式作出裁决:推翻法国原判,指出法国法庭对此案的判决践踏了新闻自由,损害了人民的知情权,记者依据有关官方机构报告作出报道,无须重新核实事实。
??欧洲人权法院判处法国政府向《世界报》支付2.5万欧元的赔偿和诉讼费用。
??值得指出的是,欧洲人权法院不仅推翻法国原判,而且明确指出,赋予国家元首一种“超越普通法范围的身份”,使之仅凭
借其职位或身份即可免受批评,这等于赋予了他们一种“过分的特权”,这是“跟现
代政治的实践和社会不相容”的。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在如今一个民主国
家之内,任何公民都有权以诽谤、辱骂罪起诉任何一个个体,无须为一国国君设置一项特别法律。设立这种法律本身意味着为执政者预设了超乎常人的权利。同时,对于记者来说,更无法通过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
??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其实十分明白地指出,法国此项法律已经过时。
??年7月29日,法国正式通过《新闻自由法》,其时法国第三共和国刚刚建立,总统虛设,仅有荣誉功能。当时的新闻法既保护法国本国元首,也授予外国元首超乎一般人以上的特权。在当时可以理解,今天显然已不合时宜。
?《世界报》本身为此案发了社评文章。文章指出,年已有非洲刚果、乍得、加蓬三国总统以此条法律起诉《黑色沉默》(Blacksilence)一书的作者和出版者,指控该书冒犯了上述三国总统的尊严
和感情。此起诉被巴黎轻罪法庭驳回。当时法庭还专门强调,法国此法同《欧洲人权公约》相违背。
??《世界报》的胜诉,无异于宣判了这一条束缚法国舆论自由一百多年的陈腐法律最终被彻底埋葬。
???欧洲人权法院推翻法国法庭原判这一事实的更关键的意义还在于,这一个案再次提醒人们欧洲法大于国家法,一个分享共同价值、共同法治的欧洲已经超然于欧洲各民族国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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